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幣鈔研究
舊台幣與新台幣四萬換一元
舊台幣與新台幣四萬換一元
 
寶源堂整理
   
光緒21年(1895年)大清帝國在甲午戰爭戰敗後,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,將原本統治的臺灣割讓給予日本從此臺灣進入日治時期,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的1945年(民國三十四年)10月25日,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接管原由大日本帝國統治的臺灣與澎湖群島等地;臺灣光復由於當時大戰剛結束,中國大陸滿目瘡痍,再加上國民黨與共產黨之間關係緊張,金融狀況不穩定,因此臺灣未使用當時流通行於中國大陸的法幣、金圓券,另外再發行臺幣。
 
臺灣銀行於1946年(民國35年)5月20日由日治時期的「株式會社臺灣銀行」改組而成後,於5月22日開始發行舊臺幣,而依照當時的相關章程,正式名稱為「臺幣兌換券」。臺幣剛開始僅發行1元、5元、10元3種面額,1946年(民國35年)9月1日發行50元與100元面額,其圖案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決定,正面是臺灣、國父孫中山像與臺灣銀行,背面中央是鄭成功與荷蘭海戰圖。
 
 
民國35/36年一百元與五百元
 
由於1948年(民國37年)上海爆發金融危機,國民政府輸出大量貨幣,以取得臺灣民間蔗糖、米等資源,造成惡性通貨膨脹,連帶也使舊臺幣幣值大幅貶值,造成臺灣物價急遽上揚,引爆經濟危機。1948年(民國37年)上半年開始發行500元、1000元的鈔券,因通貨膨脹嚴重,在年底發行了1萬元面額的鈔票
 
 
1948年(民國37年)受中國大陸惡性通貨膨脹影響,臺幣發行額急遽增加。為因應當時市面需要,除臺幣外,另發行「臺灣銀行本票」,分為伍仟圓、壹萬圓、拾萬圓、壹佰萬圓四種面額,可以跟鈔票一樣直接在市面上使用。
 
老台幣本票
 
1948年11月後,「適逢京滬局勢緊張,舊臺幣發行額」從1946年的53億圓到1949年6月14日幣制改革前達5,270億元。1949年物價為1945年之7,000餘倍。因國共戰爭失利原因,國民政府發行的金圓券的崩盤,寓示中國大陸經濟崩潰,但是臺灣長期與各省經貿往來,匯兌深受影響,物價狂漲不止。更嚴重的是,臺灣省政府為支付各項開支與龐大資金需求,超額發行「臺幣」。鈔券面額也從最初1元、5元、10元到50元、100元,之後又發行500元、1000元、1萬元鈔券,甚至100萬元定期本票也在市面流通,造成「臺幣」大幅貶值。例如38年5月底,米價每斤要「臺幣」17萬元,鴨蛋每顆5000元,基隆市公車票6000元當時月薪100萬元都屬於低收入戶。
 
 
至此「臺幣」發行失控,物價高漲不已,甚至有同一物品一日三價的情況,惡性通貨膨脹嚴重,民眾生活苦不堪言。1949年(民國38年)舊臺幣仍大幅貶值,為了恢復經濟秩序而進行幣制改革,同年6月15日,臺灣省政府公布〈臺灣省幣制改革方案〉、〈新臺幣發行辦法〉,實行幣制改革。省政府正式發行新臺幣,法定舊臺幣4萬元折合新臺幣1元。臺語俗語「四萬換一箍」由此而生,意即「四萬換一圓」。持有舊台幣者需於當年6月30日前至臺銀全省各分行兌換等值的新台幣,7月2日起,將停止流通使用
 
 
 
 
 
新臺幣,俗稱新臺票,於民國38年6月15日起發行流通,是中華民國現行的法定貨幣。當時定位為限定臺灣使用的區域貨幣,今日則在整個中華民國有效統治區域(臺澎金馬)均可流通使用。
 
新臺幣以元為單位,幣券最初發行面額分為1元、5元、10元三種,輔幣券面額分為1分、5分、1角、5角四種。新臺幣發行隔日,臺灣省政府避免再捲入中國大陸經濟風暴,導致通貨膨脹再起,宣布停止新臺幣與金圓券、中國大陸各省貨幣匯兌往來,臺灣銀行也立即中斷匯兌業務。臺灣與中國大陸切斷經貿關係,重新建構經濟網絡,方使物價波動未繼續惡化下去。
 
新台幣劵的誕生是民國38年6月15日。舊台幣四萬換新台幣一元,舊、新台幣兌換限期日至民國39年1月14日止,逾期未兌換的舊台幣公告作廢不在兌換,變成廢紙